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公派留学推荐资格的老师(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推荐名单的通知”http://www.wtu.edu.cn/gotohtml.jsp?id=10457);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和课题;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4cea8db25534425ca4cbb8baddd44c5a.shtml)。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于2015年1月5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申报,信息平台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2、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于2015年1月9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1式2份交至国际处(阳光校区图书馆911)。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dfd887f6afd541af87c3de46f104bbbe.shtml)。
三、注意事项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3-24个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该项目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5年内不能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同意而放弃留学资格的,2年内不能申请公派留学;
3、2015年我校具有公派留学推荐资格的教师可同时申报该项目以及省属公派留学项目各一个。
联系人:辛喆 联系电话:5936754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