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申报通知
各相关学院:
我校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公派留学推荐资格的老师(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16年公派留学推荐名单的通知” http://www.wtu.edu.cn/html/20151221/0000000051b8e1be0151c22571e20008.html);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和课题;
3.申请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访问学者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f78402e19e0b49daaacdf1d3d5f6ba8d.shtml)。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于2016年1月5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申报,信息平台使用方法详见附件;
2.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2份)交至国际处(阳光校区图书馆911室)。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Chuguo/a87abf904561495980f262a6a5a0f706.shtml)。
三、注意事项
1. 2016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300人;
2.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4.该项目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5年内不能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同意而放弃留学资格的,2年内不能申请公派留学;
5.2016年具有公派留学推荐资格的教师可同时申报该项目以及地方合作项目或省属青年教师项目各一个。
联系人:辛老师 电话:59367541
国 际 处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