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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5 15:04:28    浏览次数: 5245     文字大小:[][][

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通知

校内各学院:

      我校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自2013年开始实施,旨在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2016年选拔计划为800人(全国范围),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1、我校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4、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3)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4)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其他申报条件详见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352)。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于2016年3月20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申报;

    2、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于201641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材料13交至国际处(阳光校区图书馆911室)。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www.csc.edu.cn/article/353);

 

四、注意事项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2、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将于2016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该项目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5936754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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