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的有关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确定了2017年度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人员。我校获批人员名单如下:
一、留学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须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由学校协助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在外留学人员由学校负责管理;
三、凡外语水平已达到本项目要求的人员,录取后可直接派出;未达标人员须参加由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外语水平考试或外语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派出;
四、留学人员出国前,应将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护照、签证、外语合格证书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