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2020年上半年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调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自2007年开始实施,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宗旨,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赴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2、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范围内选拔计划为2500人。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拥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外语水平要求和其他申报条件详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4)。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允许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于2020年4月10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后,于2020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1式3份交至阳光校区图书馆911室(暂定,视学校开学时间会有所调整)。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
四、注意事项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3、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将于2020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4、该项目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59367541 15827622080
QQ:154293941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