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的有关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确定了2016年度高校青年教师项目出国留学人员。我校获批人员名单如下:
一、留学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须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由学校协助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在外留学人员由学校负责管理;
三、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近两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录取后可直接派出;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须参加由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外语水平考试或外语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派出;
四、留学人员出国前,应将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护照、签证、外语合格证书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
20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