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部分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的通知,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请计划申请2016年上述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以上调整仅适用于2016年录取人员,往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以录取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国际处
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