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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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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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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我校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国家公派出国基本要求(请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关于2014公派出国各项目相关信息)。

2、2012-2013年获批自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可直接获得申报公派出国各项目资格。

3、申请人书面向各院系提交申请。

4、经院系审核批准后交至国际合作与发展处,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6日。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后,由相关校领导审核批准。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将于2013年12月在学校主页公告栏和国际合作发展处网站公布推荐名单。

若有疑问,请致电国际处办公室7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