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15〕2号)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15年青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1、该项目重点选派高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出国留学期限为6个月;
2、出国留学所需经费主要由派出高校自筹解决,省教育厅按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资助;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教师出国所需经费由所在中心承担。
1、具有推荐资格的老师(具体名单见http://www.wtu.edu.cn/gotohtml.jsp?id=10457);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湖北省教育厅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规定的合格标准。对于单位重点推荐而外语水平未达标者,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外语水平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1)已申报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批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项目的人员;
材料提交: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15年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1式3份报国际处(阳光校区图书馆911室),并将《申请表》和《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2-4。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预录人员名单,经网上公示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将于2015年6月底发至各有关高校;
2、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